身後事-1

殯葬業服務提供的是一角。

各種繁雜的身後事手續,才是令人頭痛。光是跑各單位辦理,也要花個一兩天吧。


類別 項目 繳附證件 辦理機關
喪葬補助 塔位 1. 死亡證明
2. 除戶謄本
3. 火化證明
4. 申請人部分謄本、身分證、印章
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
(04)2233-4145
公立殯葬設施使用規費減免 具有台中市殯葬管理自治條例第22條規定之身分證明文件 台中市生命禮儀管理所
(04)2233-4145
保險給付 健保退保 1. 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
2. 代辦人身分證、印章
1. 第5、6類投保人口請洽戶籍地區公所
2. 其他類人口請洽投保單位
勞保死亡給付、喪葬津貼 1. 家屬死亡給附申請書暨給付收據
2. 死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3. 往生者除戶後戶口名簿影本或除戶謄本
3. 受益人戶口名簿影本、印章、存簿影本
請洽所屬投保單位(公司、職業工會)
勞保、公保才給付眷屬喪葬津貼
農(漁)保死亡給付、喪葬補助 1. 死亡證明書
2. 被繼承人全部除戶謄本
3. 申請人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
請洽所屬農(漁)會
亡者為被保險人才給付
國民年金喪葬給付、遺屬年金 1. 死亡證明書
2.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及全部繼承人戶籍謄本
3.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4. 支出殯葬費證明(喪葬給付)
請洽戶籍地區公所或勞工保險局索取給付收據申請書填妥,連同所繳附件寄送10056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二段42號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業務處
亡者為被保險人才給付
生活補助 中低收入戶喪葬補助 1. 死亡證明
2.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3. 喪葬費用收據
4.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請洽戶籍地區公所
生活救助 1. 戶籍謄本
2. 急難事由證明文件
3.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馬上關懷 1. 戶籍謄本
2. 死亡證明
3.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單親、特殊境遇家庭扶助 1. 全戶戶籍謄本
2.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3. 全戶國中以上就學者之學生證
4. 受補助者郵局存摺
財產 財產清冊、半年內申報遺產稅 1.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3. 所有繼承人現戶戶籍謄本
4. 申請書
5. 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6. 免稅額1200萬
請洽戶籍地國稅局稽徵所
不動產過戶登記 1. 繼承完稅證明
2. 土地、建物權狀
3. 繼承系統表
4. 辦理人身分證
5. 全部繼承人現戶謄本、印章
請洽不動產所在地地政事務所
欠稅證明 1. 除戶謄本
2.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請洽戶籍地所屬地方稅務局稽徵所
稅籍異動 1. 不動產證明文件
2.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汽機車繼承過戶 1. 行照
2.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3. 全部繼承人謄本、身分證、印章
請洽車籍所屬監理站
拋棄繼承 1. 拋棄繼承申請書
2. 被繼承人除戶謄本
3. 繼承系統表
4. 繼承通知書
5. 申請人印鑑證明、戶籍謄本、身分證、印章
請洽台中地方法院
0830~1230、1330~1730
04-2223-2311#3803或3805
限定繼承 1. 於知悉繼承三個月內呈報法院
2. 開具財產清冊
3. 具狀(法院拿限定繼承申請書)
4. 除戶謄本
5. 所有繼承人戶籍謄本
6. 繼承系統表
7. 申請人(繼承人代表)身分證、印鑑、簽名
8. 申請費1000元
9.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公示催告公告登民眾日報
10. 登報證明寄回
11. 滿六個月後,向法院陳報償還遺產債務狀況,及提出有關表冊
民生 自來水用戶姓名變更 1. 身分證、印章
2. 戶籍謄本
3. 水費單收據
請洽用水地址所屬自來水公司服務中心
電力用戶姓名變更 1. 身分證、印章
2. 戶籍謄本
請洽用電地址所屬電力公司服務中心
天然氣瓦斯用戶姓名變更 1. 申請人身分證、印章
2. 房屋證明文件(權狀、稅單、租貸契約)
請洽各天然氣公司服務據點
金融機構(銷戶與結清帳戶) 1. 死亡者除戶謄本
2. 繼承人印鑑章
3. 繼承人身分證
4. 存摺或存單
5. 死亡者與繼承人戶籍謄本(查看關係)
請洽各金融機構辦理
人壽保險理賠 1. 被保險人戶籍謄本
2. 印章
3. 受益人全戶戶籍謄本
請洽各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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